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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
为支持我校纵向科研项目更好地使用大型仪器设备,充分发挥我校现有大型仪器设备在科研工作中的作用,现将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凡承担国家、省部级等纵向课题和重庆大学自主科研项目,且需要使用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本校教师、科研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在项目开发期内均可根据课题项目需要申请本基金。
2.资助金额:基金按大型仪器设备实际使用金额的40%进行资助,资助上限为每个项目5000元。
3.基金申报起止日期: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2月16日
4.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申报仍使用“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网络管理系统”完成,相关申请、评审、机时记录、经费结算与结题均通过网络管理系统来实现,具体流程见附件1,开放基金使用说明手册见附件2。
5.2015年下半年已获批但尚未缴纳自筹经费的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资助项目,请项目负责人于2016年12月31日前将自筹经费交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逾期将被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资助,资助项目作废。
6.联系方式:余馀、钱俊臻 65102672、65112180
附件1.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申报流程
2.开放基金使用说明手册